互联网金融监管正处进行时 |
浏览量:6580次 发布日期:2017-2-27 14:31:50 |
2017年2月23日,银监会正式对外公布《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》,在市场看来,这是又一份落地的让庞大网贷交易资金监管有规可循、有法可依的操作细则。 回顾近几年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历程,尤其是最近两年有关部门陆续出台的相关规章制度,可以发现,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正一步步跟进、一步步完善。“草根”“野蛮生长”等词也因各类监管细则与规定的出台而慢慢远离互联网金融。 从忽如一夜春风来的快速发展到陆续暴露出的各类风险,有关互联网金融的相应监管也就接踵而至。2011年8月23日,银监会下发各银监局及银行系统的 《关于人人贷有关风险提示通知》,通知中银监会发出了六大风险警告,包括监管职责不清,法律性质不明。国外实践也表明,这一模式信用风险偏高,提醒商业银行机构银行信贷资金不得流入网贷平台,商业银行从业人员不得涉足此类网贷业务。 之后随着各类网贷平台的迅速发展,网贷的资金规模与影响力越来越大。到2015年时,政府已经明确表示要规范互联网金融发展。2015年7月18日,央行、工信部、公安部、财政部、工商总局、法制办、银监会、保监会、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10部门下发 《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》。这份指导意见描绘了一个巨大的互联网金融发展蓝图,不仅对网络借贷、互联网支付、股权众筹融资、互联网基金销售、互联网保险、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等互联网金融创新业务给予了认可,同时也明确了“分类指导、分业监管”的互联网金融监管思路。从某种意义上说,这份指导意见解决了此前互联网金融谁来管、怎么管的问题,互联网金融也不再是此前的所谓无法可依的状态。 但也正是在这段时期,互联网金融尤其是网贷行业的问题平台接二连三地曝露出来,跑路、关停、涉嫌非法融资等各类问题比较集中地爆发。转眼间,人们开始“谈互金变色”,一些P2P企业开始改名,不愿将自己划入P2P行业。 2015年12月28日,银监会会同工信部、公安部、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门研究起草的 《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出台,这一征求意见稿明确了网贷平台的相关性质,能做什么,不能做什么。业内人士表示,这个暂行办法对网贷行业是一个规范性文件,有利于合规合法企业的发展壮大,也开启了市场的新一轮洗牌。对于老百姓而言,互金行业虽还在寒冬,也不再人人自危了。更重要的是,2015年12月31日,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被批准成立,央行原副行长当选协会会长,一个官方全国性的行业自律监督机构成立了,明确了相关行业自律,一个新的互金市场发展时期又开始了。 2016年,随着互金市场的进一步发展,2016年8月24日,银监会、工信部、公安部、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四部门联合下发 《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》,办法中对于网络借贷规定了借款上限。此条被市场认为监管在收紧,对市场发展有较大影响。 2016年10月,《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》发布,国务院会合17部委督战互金整顿,互联网金融市场进入到一个长达一年的整顿时期,对于各类不合规、不合法的行为和平台要进行清理整顿。监管之剑高高悬在互金市场上空。 进入2017年后,厦门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于2017年2月4日印发了《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暂行办法》,成为全国首个地方网贷备案登记管理办法。表明网贷的监管仍在规范进行之中。 总体来看近几年的互联网监管脉络,可以发现,监管是先有纲,后有目,先明确谁来监管,监管什么,再明确梳理监管的细则,具体的内容如何规范。可以说,互联网金融作为一个新生事物,近些年的发展规范历程,就是一部监管跟进的记录与逐步完善。眼下,对于资金存管业务的指引仍只是漫长互联网金融监管路程中的一步,未来,监管仍在进行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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